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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关于加强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的意见

2017-06-06 00:00:00| 发布者: 组织部|来自: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全国妇联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基层妇联组织是做好妇联工作的基础和关键。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落实中央对新时期妇联工作的新要求,全面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强化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的功能,发挥妇联组织在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现就加强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 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的总体要求 

1.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基层妇联组织要自觉服从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推动基层妇联建设纳入基层党建工作总体部署,列入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列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深化带组织、带队伍、带阵地、带服务工作机制,完善党建带妇建工作制度,以基层妇建优势拓展党的群众工作领域,以基层妇建成果增强党的群众工作实效,为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作出新贡献。 

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立足基层妇联组织职能和优势,找准工作结合点和着力点,深入做好组织、宣传、引导、服务妇女工作,团结带领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支持、参与改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贡献力量,不断增强基层妇联组织对妇女群众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使基层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更畅通、纽带更坚固。 

3.坚持需求导向,服务妇女。围绕联系和服务广大妇女的工作生命线,深入农村和城市社区,更加关注基层普通群众的需求,多渠道多形式了解她们所思所想所盼,把握妇女意愿,使基层妇联组织网络、干部队伍、活动阵地建设等适应妇女发展、满足妇女需求。深入实施巾帼建功、巾帼维权、巾帼关爱、巾帼成才行动,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进妇女公平享有改革和发展成果,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4.坚持改革创新、统筹推进,达到“ 五有”目标。一是有立体化、多层面的基层组织网络,实现对妇女群众的有效覆盖和紧密联系;二是有服务能力强的基层妇联骨干队伍,建设专职精干、兼职热心、志愿者活跃的工作力量;三是有充满活力的工作阵地,把 “妇女之家 建成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的温暖之家;四是有健全完善的工作制度,形成服务的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五是有特色鲜明的服务载体,创新基层组织发挥作用的路径。通过3至5年努力,力争实现全国 80% 以上的基层妇联组织基本达到“五有”,使基层妇联组织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有效覆盖面不断扩大,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显著提升。 

二、 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的主要任务 

5.健全组织网络。健全乡镇、街道妇联组织架构,特别是在乡镇行政体制改革中,完善乡镇妇女代表大会制度,健全乡镇妇联执委会,发挥基层执委作用。推动城乡社区妇联组织扎根村民小组、兴趣小组、楼栋网格、文化广场、文体团队等妇女生活的最小单位。 推动农民合作社、工业园区、商务楼宇、专业市场、社会组织、流动妇女集中地等采取单独创建、区域联建、依托合建、行业统建等方式灵活组建基层妇联组织。培育城乡社区妇女议事会、妇女理事会、妇女互助组、妇女联谊会等妇女自组织。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大力推进村妇联建设。通过创新基层组织设置、联系群众方式以及发展团体会员等延伸组织体系,构建与体制环境、社会条件、产业布局、行业分工和妇女流向变化相适应、最广泛联系服务妇女群众的基层妇联组织网络。 

6.建设骨干队伍。选好配强基层妇联组织负责人,更多采取兼职、聘用等方式吸纳基层优秀妇女人才, 壮大基层妇联工作队伍。认真落实县(市、区、旗)妇联对乡镇(街道)妇联主席、副主席协管职责、主要负责人列席同级党委有关会议、党员负责人作为同级党委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等制度,多渠道解决乡镇妇联领导职级待遇。推动村、社区妇联组织与“两委”同步换届,推选优秀妇女担任农村妇代会主任、社区妇联主席并进“两委”班子。推选女性科技致富带头人、文明新风带头人、公益事业热心人、女大学生村官、新兴领域妇女组织负责人等担任基层妇联兼职副主席或执委。把握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契机,选用高校女毕业生等专职从事妇女儿童工作。凝聚妇女儿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与巾帼志愿者队伍, 充实基层骨干力量。落实《2014—2018 年全国妇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将基层妇联干部培训纳入基层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强化基层妇联干部履职能力。 

7.构建服务平台。以强化保障、规范管理、开展服务、发挥作用为重点,进一步做实做活做优“妇女之家”。推动“妇女之家” 建设纳入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党员服务站点以及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建设统一规划,争取党费和财政支持、社会资金投入,配置基本服务设施。推动“妇女之家”向多领域延伸,通过健全制度、示范培训、组织交流、探索实践等方式,培育服务规范、充满活力的示范“妇女之家”。通过政治引领、示范带动、业务培训、项目扶持等方式,凝聚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的社会组织,整合服务资源。综合运用妇联组织门户网站、网络论坛、手机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进行网上组织引导和服务,努力打造网上网下相互促进、有机融合的服务新格局。 

8.强化服务功能。通过基层妇女群众喜闻乐见、便捷有效的方式,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普及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政策,组织参与基层民主治理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协助党和政府做好涉及妇女儿童和家庭的公共服务,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民族团结的家庭阵地,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 倡导文明进步、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在促进城乡社区和谐稳定中发挥应有作用。乡镇、村妇联组织要围绕扶贫攻坚和现代农业发展需要,服务农村妇女增收致富,组织开展农业技术、生态旅游等方面专题培训,维护农村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帮助农村妇女解决参与集体经济发展、多渠道脱贫致富、维护土地权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等方面遇到的现实问题。城市街道、社区妇联组织要围绕引领妇女群众共建共享和谐文明社区,及时了解反映妇女诉求,协调组织就业创业服务、维权服务、健康服务、家庭服务以及贫困妇女帮扶救助,推动解决社区妇女群众的实际问题。 

三、 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的方法措施 

9.突出分类指导。县以上妇联要统筹考虑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的基本思路、总体布局和推进步骤。充分尊重基层首创精神, 鼓励基层创新实践。要因地制宜,针对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类型基层妇联组织的主要任务,研究不同的工作着力点,提出不同的工作要求,设计不同的活动载体,加强工作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0.协调争取政策。县以上妇联要注重抓源头,主动参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疏通参与路径,推动政府将涉及妇女儿童和家庭的公共服务项目委托妇联向社会组织购买。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主动设计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通过把握需求、购买服务、组织评估等关键环节,有计划地分批、分类推出服务妇女儿童的政策项目,提供面向基层妇女群众的普惠性服务。 

11.突破重点难点。针对基层经费不足、工作力量不足、保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把握机遇、点面结合,寻求突破。探索完善基层妇联工作经费保障制度,推动落实基层妇联组织经费补贴,按照妇女人头划拨的经费重点向基层倾斜。抓住构建乡镇公共财政预算体系、乡镇财政由县级管理等改革契机,推动按照不低于“一元钱”标准解决乡镇妇联工作经费。推动从村集体经济收入、社区工作经费、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中,统筹解决城乡社区妇联组织工作经费, 落实村妇代会主任报酬、养老保险、生活补助等。推动基层开发妇女儿童社会工作岗位,充分利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社会工作资源深化基层服务。 

12.加强示范引导。县以上妇联要深入挖掘时代特征明显、服务特点突出、妇女群众满意的先进典型,精心选树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样板。鼓励基层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及时总结经验,用基层经验推动基层工作。整合运用妇联媒体、主流媒体以及新媒体平台, 大力宣传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共同推动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的良好氛围,扩大基层妇联工作影响力。全国妇联将开展示范“妇女之家”创建活动。 

四、 加强组织领导 

13.强化落实责任。各级妇联要高度重视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纳入妇联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省(区、市)妇联和市(州、盟)妇联要统筹规划、协调政策、督促检查。县(市、区、旗)妇联要细化政策措施,搞好组织协调。乡镇、街道妇联要加强自身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进村、社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更有效地服务基层妇女群众。各级妇联领导要落实基层组织建设联系点制度,逐级强化主体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共同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14.强化督导检查。各级妇联组织要建立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目标管理、考核评价、工作通报等制度,加强督促检查。要将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建设考核评价纳入各级妇联组织创先评优内容。省(区、市)妇联要及时开展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建设自查。全国妇联将适时开展检查、召开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研讨会暨经验交流会,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研究规律。 

15.强化改进作风。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群众路线,健全联系妇女、服务妇女、服务基层的长效机制。坚持眼睛向下、重心下移、资源下倾、力量下沉,为基层妇联组织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深入开展“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鼓励各级妇联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走出机关,经常联系妇女群众、直接服务妇女群众、真情同妇女群众交友,坚决克服机关化、脱离群众现象;带头学法用法,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帮助基层妇联和妇女群众排忧解难。顺应时代要求,善于创造科学有效的联系和服务方式方法,建好“妇女之家”、当好妇女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