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妇联本级非基本建设非政府采购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川妇知〔2023〕29号)文件要求,2024年10月15日,省妇联权益部组织开展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典型案例评选发布项目评审工作,共4家单位递交项目申报文件并参加现场评审,分别为:四川媒话说传播有限公司、四川巾帼园(四川省妇女儿童中心)、四川跃然纸上广告有限公司、四川省新媒互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经过专家评审,按评分高低,入选的机构为四川巾帼园(四川省妇女儿童中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0月21日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妇联实名反馈。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宁夏街树德里3号
联系电话:丁老师,028-86276733
四川省妇女联合会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