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巾帼园(四川省妇女儿童中心)(单位地址:成都市天府三街789号)是四川省妇联直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为提升分忧传媒影响力、当好媒体融合发展变革者,同时抓好妇女运动史馆、音乐思政课堂、儿童科技馆等场馆解说、接待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巾帼园(四川省妇女儿童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一览表》(附件1)岗位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海外学历应取得相应的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职业操守。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妇女儿童事业和宣传文化事业。
3.具有正常履职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司法机关审查调查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数量、职责及要求
详见《四川巾帼园(四川省妇女儿童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根据自身情况报名。在报名前对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招聘单位最终确定。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者报名时需按报考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含本人近期蓝底免冠证件照片1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查询后自行下载)。其中,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
4.个人获奖证书。
5.本人工作以来取得的工作实绩佐证材料。须提供工作经历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须注明工作经历起止年月、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
6.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并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
7.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相关报名资料扫描成电子资料(报名表同时提供word文档)打包为压缩文件于2025年3月31日17: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760937918@qq.com,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后续邮件不再有效。邮件标题须统一格式:“报考岗位+姓名”,电子资料须清晰可辨。报名资料不齐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均作资格不合格处理。
特别提示: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简历筛选
用人单位综合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进行择优筛选,符合条件的人员在报名结束一周后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三)结构化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招聘单位将电话通知至相关人员。结构化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面试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参加能力测试,与最后一名参加能力测试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能力测试。
(四)能力测试
通过结构化面试的应聘人员,针对其应聘的岗位,进行专业实操能力的测试。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资格审查
通过能力测试的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时,应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与招聘资格条件相关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如有考生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按成绩依次递补。
(七)考察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组织考察。如有考生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按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原招聘公告发布平台公示7日。
(九)岗位试用
公示期满无问题的,到用人部门实际工作岗位上进行岗位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结束后依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录用。
(十)签订劳动合同
岗位试用人员通过考核后,与四川巾帼园(四川省妇女儿童中心)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福利
薪酬福利按招聘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待遇实施办法》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报名提供的联系方式正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招聘过程中,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将不再另行通知。
(二)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或者在考试、体检、档案审核过程中作弊,或者有其他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咨询电话及时间
咨询电话:028-60595561
咨询时间:2025年3月21日至3月31日
工作日09:00—17:00
附件:
附件1——四川巾帼园(四川省妇女儿童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一览表.docx
附件2——四川巾帼园(四川省妇女儿童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四川巾帼园(四川省妇女儿童中心)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