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妇女思想政治引领,通过设计制作一批优质新媒体内容产品,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覆盖面广的妇女思想引领活动,进一步增强妇女思想引领工作质效,省妇联现公开比选新媒体宣传服务暨妇女思想引领活动承接单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四川省妇联新媒体宣传暨妇女思想引领活动项目
二、项目资金
资金总额在45万元(含税,新媒体宣传及思想引领活动相关经费及项目总结评估审计经费包干)
三、项目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四、项目内容
(一)新媒体宣传服务
1、负责省妇联重要工作、重要活动、重要会议、重要培训、调研等的拍照、摄影服务不少于40次,影像资料要及时剪辑成短视频用于媒体宣传;做好相关活动、会议、先进典型等宣传稿件的采写、编辑,全年不少于40篇。做好影像资料的编辑、存档工作,
2、围绕重点工作和先进典型等,拍摄制作相关主题短视频(1-3分钟)不少于10个,设计制作高清精美电子图片、创意海报等新媒体产品,全年不少于10幅;
3、拍摄制作高质量宣传片(5-8分钟)至少1部(具体要求待定);
4、负责收集、汇编市州妇联上报的重要新闻视频,重要节点适时推出“巾帼四川”视频新闻(每期8分钟左右)综合宣传报道全省妇联系统工作。全年不少于10期。
5、完成省妇联交办的其他宣传任务。
(二)开展思想引领活动
承办“跟党奋进新征程 巾帼建功新时代”群众性宣传教育系列活动2-3场。(具体活动待定)
四、申报单位要求
1.项目申请以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名义进行,不接受个人申请,项目申请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申请单位应具备合法、完备的资质证明(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标识的营业执照、正常缴税证明、单位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应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和财务制度。
3.申报单位所提交的项目申报书应包含项目报价、类似项目业绩、专家团队、项目实施整体规划、项目实施方案、服务团队安排、服务质量控制措施等内容。申报书中应提供人员配置、运营经历等佐证材料。
4.申报单位应具有相关专业能力和经验,提供近三年来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如合同复印件或相关证明资料)。
5.组建不少于5人的专业工作团队,负责省妇联系统文字类、视频类、创意类等媒体内容产品策划、创作及生产,以及承办系列思想引领活动。
申报单位应组建工作小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自项目启动之日起安排至少2人配合省妇联宣传部工作。
五、比选流程
1.申报时间:2025年4月28 日至5 月 7日下午18:00前。
2.项目比选:采取专家评审方式进行。
3.结果公示:项目比选结果将在省妇联网站(http://www.scfl.org.cn/)进行公示。
六、其他
请申报单位根据上述要求准备项目申报书,并于截止日期前将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含单位资质材料)加盖鲜章后密封,邮寄或送至四川省妇联宣传部。
联系人: 唐敏 邱铁玉 联系电话:028—84538153
四川省妇女联合会
2025年 4 月28 日